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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一是查原因,堵源头。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,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;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,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,严格项目审批,从源头控制污染纠纷。管好环境投诉电话和各类信访案件,做到有报必接,立案必查,一查到底。
      二是抓监管,强防范。创新工作思路,改变监管方式。建立夜间巡查制度,加强夜间巡查、抽查。 
      三是轻处罚,重化解。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依法调解,严格按程序办事,实行“阳光操作”,自觉接受双方当事人监督。不断加强对排污者的法规教育,消除环境隐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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