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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,切实提高辖区内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,山东苍山县组织环保、公安、经贸、国土、供电局、建设局等13个部门、联合21个乡镇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,确保人民群众水环境安全。
    苍山县政府成立了水污染防治专项指挥小组,由县长任组长,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,制定专项行动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    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包括:对辖区内各乡镇建陶企业及沿河环境综合整治;对土小污染项目清理取缔,彻底做到“断水断电、吊销执照、拆除设备、清理原料”;对城镇(村庄)环境综合整治、重点企业监管等。苍山还对12条出境河流实行了河道属地管理制度,通过乡镇分段包干,签订责任书等方式,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。同时组织公安、环保等部门对畜禽养殖废水外排、倾倒垃圾等不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。
    截至目前,苍山县已对嘉城建陶、华伟建陶、双森建陶等6家建陶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,对12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了限期整改.。取缔小造纸、小石子、小蒜油、小废塑等污染严重土小企业39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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